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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點心-炸湯圓

辦桌起源

從清代農業時期,移民的漢人無法比照以往在中國的「四司六局」排場,衍生成邀請鄉里間善於烹飪的鄉民到府烹調,在自家廣場設席款待賓客。主人「辦一桌澎湃的好料」款待客人。赴宴的客人就稱吃這餐為「呷辦桌」。婚宴裡的辦桌就成為早期台灣農業社會的飲食大事。不僅賓客眾多且儀式繁複。而傳統農業社會時代頂多是鄉鄰里廚藝好的鄉民到主人家烹飪,責任僅止於開菜單與烹調。食材大多也是主人家自備。大約要在婚宴前半年與主人確定好食材,由於傳統農業社會物資較為缺乏,辦桌意味大魚大肉的大餐,更是聯繫鄰里感情與主人家喜氣氛圍的重要場域。吃不完的菜也有「包菜尾」的習慣,參加一場辦桌不僅有吃有拿,也象徵台灣傳統社會互助的精神。台灣的辦桌文化就此開始,延續將近三百年的習俗。經過1950後台灣經濟由傳統農業社會邁入工商業時代,因都市化,鄉村許多人力外流後無法延續從前鄰舍幫忙的盛況,互助人力縮減下,故專業化團隊出現解決此社會現象。且起初人員不固定大多都是雇工。然而這是辦桌文化逐漸商業模式的過程,本質上漢人對辦桌的期待依然與農業時期無異,只是辦桌團隊的組成結構由主人家與鄰坊的協作模式逐漸趨向於專業團隊的變化而已。